• 人事
  • 反腐
  • 理论
  • 党史
  • 党建
  • 民文
  • English
  • 无障碍
  • 举报
  • 登录
  • 人民网>>经济·科技

    挤公交忘穿内裤被挺进:遭遇非自愿侵入后该怎么办

    何亮亮
    2026-08-11 02:41:47 | 来源:人民日报客户端222
   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收藏小字号

    点击播报本文,约

    “挤公交忘穿内裤被挺进”这类说法,若指的是有人在公交车上未经同意进行身体侵入,性质不是普通拥挤或“占便宜”,而是严重的性骚扰、性暴力或性侵害。是否穿内裤、穿什么衣服、是否处于拥挤环境,都不能被解释为同意,责任在实施侵害的人。

    如果这是本人或身边人的真实经历,优先确保人身安全:尽快离开嫌疑人身边,向司机、乘务人员、站务人员和周围乘客明确求助,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。不要因为害怕尴尬、担心被责怪或无法完整描述经过而放弃求助。

    先判断:是意外碰撞,还是故意侵害

    公交车急刹、转弯或人员密集时,短暂的身体碰撞可能属于意外。但如果对方反复贴靠、用身体或物品顶撞隐私部位、阻挡离开、趁拥挤实施触摸,或者在你明确拒绝后仍继续,就不能简单归因于“车上太挤”。判断重点是对方是否有主动行为、是否持续、是否无视拒绝,以及你是否因此感到恐惧、疼痛或受到伤害。

    受害者当时没有喊叫、没有立即反抗,也不代表同意。人在突发侵害中可能出现僵住、失声、顺从或记忆混乱,这些都是常见的应激反应,不应成为责怪受害者的理由。

    正在公交车上时,怎样尽快脱离危险

    • 先拉开距离:移动到司机附近、车厢前部或人较多且便于求助的位置;能下车时,选择人员较多、照明较好的站点。
    • 直接说出发生了什么:可以大声说“请不要碰我”“这个人正在侵犯我”“请帮我报警”,比只说“借过”更容易让旁人识别危险。
    • 记录关键线索:记下公交线路、车牌或车辆编号、上下车站点、行驶方向、时间、嫌疑人外貌和座位位置。条件允许时,可请可信任的人拍摄现场,但不要为了取证让自己继续处于危险中。
    • 及时报警:向司机或站务人员说明需要报警,并尽量让车辆停靠在安全地点。若有明显伤情、出血、疼痛或意识不适,应同时寻求急救。

    事后需要做的取证和就医处理

    如果准备报警或追究责任,在安全和医疗需求允许的情况下,先不要清洗身体、丢弃或清洗当时穿着的衣物,也不要删除聊天记录、通话记录和现场照片。把经过按时间顺序写下来,包括对方说过的话、具体动作、自己是否明确拒绝、现场有哪些目击者。公交车和站点通常可能存在监控,越早报警,越有利于提示相关人员依法保存可能的影像资料。

    取证不能凌驾于救治之上。如果已经洗澡、更换衣物,也仍然可以报警和就医,不必因为担心“证据不完整”而放弃。医生可以根据情况处理伤口、评估是否需要预防感染、进行相关检查,并提供紧急避孕等医疗建议。涉及体内侵入、明显疼痛或出血时,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并如实告诉医务人员受伤时间和经过。

    报警时怎样把经过说清楚

    不必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,按照事实描述即可:什么时候、在哪一站或哪一段路、对方做了什么、自己是否表示拒绝、是否受伤、有哪些乘客或工作人员看到。可以明确说明“我没有同意,要求记录并调查公交监控”。如果当时受到惊吓导致细节不连续,可以先说确定记得的部分,后续想起的新信息再补充。

    若受害者是未成年人,应尽快告知可信任的监护人、老师或其他能够提供保护的成年人,并避免单独接触嫌疑人。陪同者应负责保护和记录,不应逼迫受害者反复讲述,也不应以“怕丢脸”为由压下事件。

    哪些做法不能替代追责

    • 把事件归咎于受害者没有穿内裤、穿着暴露或站在拥挤位置;
    • 要求受害者私下道歉、赔钱了事,或逼迫其删除证据;
    • 未经同意传播受害者姓名、照片、聊天记录和就医信息;
    • 为“教训”对方而单独约见、围堵或实施报复,导致自己再次陷入危险。

    公共交通中的拥挤不能成为侵害他人的借口。发现有人被持续骚扰时,旁观者可以站到受害者身边、询问“需要我陪你下车吗”、提醒司机或工作人员,并在安全情况下记下线路和时间。比起围观、起哄或拍摄传播,及时阻止侵害、陪同求助和提供证词更有实际帮助。

    如何减少在公交车上的风险

    乘车时可尽量选择靠近司机、监控或售票设备的位置,避免被陌生人长时间堵在车厢角落;发现有人反复贴靠、跟随或阻挡离开,应立即换位并向周围人说明情况。手机可提前设置紧急联系人,但任何预防措施都只是降低风险,不能把侵害责任转嫁给受害者。

    如果这句话只是网络帖子、短视频标题或所谓“真实事件”,在没有可靠证据前,不要把人物姓名、细节和情节当成事实传播。涉及性侵的内容尤其容易被加工成猎奇故事;应关注是否存在真实受害者、是否得到保护,以及是否已经向有关部门求助,而不是转发隐私或消费他人的伤痛。

    人民网校对:何亮亮(iz3aFheokR2jkPZP80yFHoy8DIAjz0iAWS)

    (责编:何亮亮、谢颖颖)
    关注公众号:人民网财经关注公众号:人民网财经

   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

    微信扫一扫
提供新闻线索微信扫一扫
    提供新闻线索
    分享到:
    推荐阅读
    返回顶部